Hi jell play,
和您說聲抱歉,中研院資訊所在去年底、今年初的郵件伺服器使用新方案,過渡期間常發生垃圾信件的誤判,所以沒有能在合理時間收到您的信件,一拖近半年了,才對您回覆。
以下簡要回覆您的問題。
一、同首音樂僅取用10-30秒之間的段落,算不算改作呢?
「CC-禁止改作」標章是一個中文譯文上較簡潔的說法,其完整原意為「禁止產生衍生著作(NoDerivs = No derivative works)」,所以是這樣,若是你單首音樂僅取用其中一段10-30秒,「完全不作改作、僅是播放秒數的濃縮」,例如作為手機鈴聲,這樣的利用方式嚴格來說,並不會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行為,則自然沒有衍生作品的產生,所以不違反「禁止改作」標章;然而,若是您取用這10-30秒的音樂,是為了和其他音樂混搭來進行另一個層次的呈現,那就構成改作行為,而會被「禁止改作」標章禁止。
二、從不同首音樂取用部份片段,搭配劇情製作影片的利用方式,算不算改作,能不能拿這樣的影片參加比賽?
若你取用不同首音樂的片段,最後配合圖片或錄影,形成一個統合式的影片進行播放,這是一個改作行為,因為依各國著作權法的基本通說,以及CC授權條款的明示(CC BY 3.0: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where the Work is a musical work, performance or phonogram, the synchronization of the Work in timed-relation with a moving image (“synching”) will be considered an Adaptation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License. / 創用CC 姓名標示 3.0 台灣: 為避免疑義,為本授權條款之目的,當本著作是音樂著作、表演或錄音物時,將本著作依時間序列關係附著於動態影像之創作,視為改用作品。),這確實是一個改用式的改作行為。
所以,若是這個型態的利用,且記得不要使用到帶有「禁止改作(NoDerivs)」標章的CC素材。
而若是沒有使用到帶有「禁止改作(NoDerivs)」標章的CC素材,來製作上述影片,若是「比賽的競賽規則並沒有要求競賽作品要全程原創的話」,則原則上你是可以使用CC素材混搭後的影片,來參與競賽的,因為這樣的影片,在著作權法上可被認定為衍生著作,而衍生著作的權利,是歸屬於改作人,也就是說製作混搭影片的人。不過,若是該競賽的結果,是可領取高額獎金的話,建議你取用的素材,盡量避免使用帶有「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標章的CC素材,因為高額的獎金若是與你參賽行為間具有對價性的話,也可能被認定是一種商業營利行為。
大致是這樣的狀態,希望有協助到你釐清疑惑。
日安、健康,事事如意。
:)
20150611 17:35 中研院 資創中心 林誠夏
jell play jellplay@gmail.com 1月24日
你好我想請問如果我在jamendo下載音樂
禁止改作如果只是要配樂用 同首音樂取可能10~30S之間的段落算不算改作呢
我都找標示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的音樂下載
這樣下來可能找了好幾首音樂 依照劇情配不同風格的音樂(無混音)
那是否可以直接下載當成配樂在我們的影片並去參加比賽?
因為一直疑惑如果只取一段音樂來配樂會不會算改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