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useful_informations_everyday:record_and_backup:consultation_recording:20131018-asf-tou-foss-cc

陳先生您好,

這裡是資創中心 自由軟體鑄造場 林誠夏,日前已收到您的來信,但抱歉近期事情較多,所以遲至今天才回覆您的詢問。

關於修改過的「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以下簡稱 SRDA)」程式分享平台使用條款,我約略就內容做了幾項調整和修改,有調整過的部份皆以藍色字樣表示,再請您看過是不是合用。

幾項大的修改理由羅列如下:

  1. 增列隱私權政策條款:由於不知道貴網站是不是會有獨立的「隱私權條款」讓登錄會員在申請帳號時簽署/按同意鍵,所以我先從權將必要的隱私權政策宣示文字,加到此份使用條款來。主要的原因是新修訂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101年10月1日施行,新法要求各種人別資訊的收集,都必須事先說明蒐集目的與使用範圍,並且取得被蒐集者的書面同意(或按壓「同意鍵」視為一種書面的擬制),所以為了符合新法的法律規定,我將必要的隱私權政策加到您使用條款的第4點與第12點來。
  2. 明示「非專屬(non-exclusive)、容許再授權(sublicense),不可撤回(irrevocable)」的智慧財產權利吸納政策:如果貴網站是希望個別專案的開發者,能夠先將所編撰的程式碼與相關文件先授權一份予貴網站來進行後續利用,那麼於第5點昭明「非專屬、容許再授權、不可撤回」這三點,大致上就可以很順暢的達到這個目的。此部份的文字是酌引自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與Google Android Platform的使用者貢獻條款,此種權利收納機制的利用,近年慢慢以此三要件為核心的運用方式。
  3. 將程式碼與其他參考文件視為不同著作權客體來處理:在第6點的原始規劃是將版本控制系統裡的資料,皆以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或創用CC授權條款來提供,但這幾年來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與創用CC授權條款漸有分工的局勢,前者主要應用於程式碼的授權分享上,後者主要用於其他非程式碼範疇的著作權客體,如技術文件、參考指南等客體上;故此處將兩者分列,以符合近年的運用趨勢。

大致上是進行了上述的調整與修改,若您後續覺得有哪些需要討論或釋疑的地方,再請不吝隨時與我聯繫。

謝謝您!

並敬祝 順心健康、事事如意!

:)

20131018 11:25 中研院 資創中心 自由軟體鑄造場 林誠夏

TEL: 27883799 EXT.1474 CELL PHONE: 0987312414


「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以下簡稱SRDA)」程式分享平台使用條款

  1. 名詞簡稱與定義
    • SRDA程式分享平台內容:SRDA所提供並儲存於本分享平台網站上的程式碼及其相關資料。
    • 「本條款」:SRDA程式分享平台使用條款
    • 「本網站」:SRDA程式分享平台網站。
    • 「本專題中心」: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
    • 「公示內容」:使用者所輸入並儲存於本網站上公眾開放空間的資料,例如上傳之程式,或於討論區、意見欄上之留言或意見等。
  2. 接受條款
    • 一旦您開始使用本網站或相關服務,表示您同意本使用條款所規範的各項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您將不被授與任何使用本網站與相關服務的權利。
  3. 條款適用範圍
    • 除另行特別聲明外,本條款適用範圍及於本網站上所有內容與相關服務。
  4. 使用者資格
    • 使用者必須加入SRDA會員資格,方具有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與功能之權限。SRDA會員申請資格及辦法,詳見https://srda.sinica.edu.tw/member/joinagreement。成為會員時,您的註冊行為與勾選同意行為,視為簽署並接受本條款各項規範內容,包含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聲明與隱私權政策,並需自行設定一組帳號與密碼,保持帳號與密碼之隱密性,如因帳號與密碼逸失而造成權利受損,使用者必須自行擔負相關責任。
  5. 使用者內容智慧財產權聲明
    • 對您於本網站輸入之內容,如依法律規定得受智慧財產相關法制的保護,則其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利歸屬於您,惟就您儲存於公示內容部分,您同意於上傳及登錄之時,以非專屬(non-exclusive)、容許再授權(sublicense),不可撤回(irrevocable)之方式授權本網站:
      1. 免授權金、永久、非獨占的使用權利,包括以任何形式、媒介、未知或尚未發明的科技,將您的公示內容在全世界進行使用、重製、改作、出版、編輯、散布、演出與展示等行為;
      2. 為展示SRDA程式分享平台執行成果之需要,可以對公眾開放展示內容的權利。
  6. 版本控制系統資料
    • 您儲存於本網站上版本控制系統中的程式碼,應採用開放源碼促進會(Open Spurce Source Initiative, OSI)所認可之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 License)與/或SRDA程式分享平台許可之其他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來進行釋出;而與程式碼相關但並非程式碼本身的其他參考文件或操作指南,則應採用創用CC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License),與/或SRDA程式分享平台許可之其他開放內容(Open Content)授權條款來進行釋出。
  7. 使用者自行負責網路連線
    • 為了使用本網站與相關服務,您必須自行取得網際網路連線以及所必須的工具,並自行負擔因為使用本網站與相關服務所產生的費用。
  8. 協助義務
    • 第三人因為您的行為或疏忽(例如:您上傳到本網站的意見或者您違反了使用條款等行為),因而對您所提出之任何主張、訴訟、損害賠償或請求等,與SRDA程式分享平台無涉,您同意採取一切措施以免除SRDA程式分享平台及其相關人員之責任,必要時並為之辯護,並且維持對於SRDA程式分享平台與其相關人員良好之態度。
  9. 免責條款
    • 本網站上非SRDA本身自主提供之內容,本專題中心不提供任何的擔保與保證,也不負擔因此而生之任何費用與責任。
    • 對於因為您的操作失誤、電腦病毒、連線失敗、竊盜、其他干擾、以及違反本條款,或「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會員約定條款,而產生之任何損失與費用,SRDA程式分享平台不負擔任何責任。
    • 您於本網站上所儲存之任何資訊,一旦發生內容滅失或儲存失敗,SRDA程式分享平台不負擔任何責任。
    • SRDA程式分享平台不保證任何由本網站或第三人提供可連結到其他網站上資訊的正確性或適用性,您因連結該等網站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任何損失,本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10. 使用權限終止
    • 針對您下列使用本網站與相關服務的行為,或是違反「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會員約定條款時,本專題中心有權在未通知您的情形下,停止或終止本專題中心所授予會員之權益:
      1. 侵權、違法、違反本條款或者輸入不正確個人資料等違法或不當的網站利用行為;
      2. 違反本條款或本國法令,濫用本網站所提供服務之行為;
      3. 與本網站設立目的不一致的使用行為;
      4. 您本身要求停止帳號之使用;
      5. 使用本網站致生損害於他人或本網站之行為,如散布任何具侵害、破壞、中止、干擾或毀損電腦、系統、程式、軟體或類似物件之病毒軟體、程式、檔案等類似載體;
      6. 違法或未經授權擅自進入其他會員之帳號;
      7. 其他依照本網站或所提供服務之目的,或依照本國法令目的,顯有不當之行為。
  11. 侵權與違法行為
    • 若您合理地懷疑本網站上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或違法情事,您可以提供本專題中心下列資訊,本專題中心將據此進行內部查證工作:
      1. 指出構成侵權或違法的事實,並提供足以用做證明的相關資料或資訊;
      2. 您的真實姓名及可資連絡的電子郵件信箱;
      3. 一份由您所做的聲明,表示您有理由相信繫爭使用行為構成侵權或違法情事。
    • 若經查證確有侵權或違法情事,本專題中心將移除相關資料,通知您該筆資料已被移除或無法再被取得之事實,並依照相關法律採取合宜措施。
    • 若經查證,您所聲稱之事實尚不足以構成侵權或違法情事,本專題中心將發給您一份說明通知。但繫爭事項若已進入正式法律爭訟程序則不在此限。
  12. 隱私權政策
    • 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
      1. 單純在「SRDA程式分享平台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份資料。利用「SRDA程式分享平台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需使用人提供個人資料時,此些個人資料除因網站管理事項需向您進行聯繫,或經您本人同意與依法令規定外,將不會被本專題中心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傳散、修改或刪除。
      2. 本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SRDA程式分享平台網站」網站管理內部作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的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SRDA程式分享平台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13. 本條款變更
    • 本專題中心將不定期變更本條款內容,並進行公告。在變更內容公告之後,您繼續使用本網站的行為視為同意接受本條款變更後之內容。
  14. 部分無效
    • 本條款部分內容被有管轄權法院認定無效時,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效力。
  15.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與本網站或相關服務有關之法律程序或訴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級管轄法院。

本聲明參考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自由軟體鑄造場(Open Source Software Foundry, OSSF)使用者條款。


寄件者: 陳運陞 yunshengchen1213@gmail.com

日期: 2013年10月8日上午10:27

主旨: 關於自由軟體的使用授權聲明

收件者:contact@openfoundry.org

中研院自由軟體鑄造廠法政中心您好:

您好,我是中研院人社中心調查研究中心的博士生助理陳運陞。

由於調研中心資料組最近想要建構一個網路程式平台,

提供調研資料庫會員上傳撰寫的統計程式作為分享之用,

因此需要擬份關於程式分享的授權使用聲明。

但因為我們缺少相關自由軟體及其智財權的背景知識,

因此只能藉自由軟體鑄造廠的使用條款,自擬了一份草稿(詳見附件檔案),

希望貴中心能狗提供關於授權使用條款撰寫的意見,麻煩您了,謝謝。

敬祝 研安

學生 陳運陞 敬上 

陳運陞

cell:0982727504

email:yunshengchen1213@gmqil.com

useful_informations_everyday/record_and_backup/consultation_recording/20131018-asf-tou-foss-cc.txt · 上一次變更: 127.0.0.1